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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关系是指)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如果发包项目部将工程发包给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劳动者与承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发包项目部不能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发包项目部将工程发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者与发包项目部存在劳动关系,发包项目部应该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2、不可以。项目部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需要有办营业执照的上级公司才能是合格的签约主体。

3、能。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盖章是为了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劳动合同应由项目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上项目部的公章。

4、法律主观:项目部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对外 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一些不需要特殊资质的行为,比如购买钢材、租赁房屋场地等,对外签订合同有效,由其上级法人公司即施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

5、你所说的“施工方”指的是项目部吗?项目部属于二级法人,代表的是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是可以直接签定劳动合同的。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一定要做好劳动福利和投保工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成建制的签定劳动合同,也便于管理。还需强调的是:做好培训工作,让劳动密集型企业成为高素质企业。

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借用资质能否认定劳动关系?

1、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借用资质不一定能否认定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关系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资格,再者需要确定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

2、因此,只要是确有证据证明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业主方签订总承包施工合同,则该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资质挂靠是违法行为,劳动者不应在此类企业就业,分辨该企业可从承包人和施工方的关系、签订承包协议合同时间和是否有专门统一的财务管理人员来看。

3、不能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条件就是看小包工头是否为公司提供劳动,公司是否向小包工头发放工资。

4、借用资质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与该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

实际施工人员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不存在劳动关系。建筑施工企业与实际施工人之间只是分包、转包关系,劳动者是由实际施工人雇用的,其与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并无建立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合意。虽然不认定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民事权益得不到保护。

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依此文件,可以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具体分析一下,存在以下三种观点: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关系。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实际施工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时,施工单位与实际施工人雇佣的农民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当实际施工人雇佣的农民工在施工中出现伤亡时,施工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施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是否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践中尚存在争议。

我们认为,一般而言,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直接对外招用劳动者,劳动者一般不直接受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的管理和指挥,也不存在身份上的从属和依附关系,故建筑施工、矿山企业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建筑施工中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律师解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法律主观:通过 签订劳动合同 确定劳动关系 建立。

3、没有书面合同形式,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形成上述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签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4、法律分析: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工地工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在工地上打工算是劳务关系,首先我们可以区分二者的关系,劳动合同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同时,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无此法定义务。

法律分析:在工地上打工算劳务关系,因为在工地上打工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规定,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可以都是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工地农民工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关系通常被视为劳务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在于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部分,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主观: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看,一般来说是劳务关系。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其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都属于广义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方之间存在直接的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和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下情况同样可以视为劳动关系:没有书面合同形式,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加工合同、承揽合同等属于劳务合同,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报酬的协议则是劳动合同。劳务关系基本特征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布时间: 202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