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税务核算(建筑施工企业如何纳税)
施工企业甲供材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1、关于施工企业甲供材的税务处理,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施工企业提供的甲供材无论会计如何处理,其营业额应包括在内,除非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不计入。具体来说,如果施工企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和货物销售额,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2、甲供材会计处理:借:原材料——**材料 贷:应付账款——甲供材(**工程)甲供材的税务处理:工程决算中是否含甲供材,若含甲供材,开发票是要交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若有利润,要交所得税。
3、在收到材料及以后发出材料时,不进行账务处理,通过备查簿登记管理,“甲供材”部分不反映在工程承包方的“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等科目。此方法不能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由于发包方在材料发出时,直接计入了在建工程的成本。因此,在最终结算的环节,工程承包方对于“甲供材”部分只缴税,不开票。
4、税务稽查应对策略方面,建筑企业应规范合同签订、发票开具和账务处理。发包方主要在工程概算和发招标文件环节进行应对防范。在合同策略上,应明确“甲供材”在合同价里的处理方式、选择的计税方法,并对“甲供材”金额是否含在合同价里进行详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处理怎么做?
1、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按完工程度来确认收入和成本,不论企业是否有开具发票。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有再外地发生应税事项时,需要办理外出经营许可证,并在工程所在地预缴税金。对于建筑企业,如果有预收账款,需要预缴对应的税费。
2、如果你挂靠建筑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向服务接收方提供服务,例如某个园区的物业,根据税法,建筑公司通常应作为纳税义务人,负责向税务局报税,并提供相应的财务账簿。但实际上,由于你是挂靠的,建筑公司只是提供了一个名义上的支持,具体处理税务事宜还需要与公司协商决定。
3、在建筑行业,如果你是挂靠在某个建筑公司之下,而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客户如园区物业进行业务往来,根据税法,建筑公司通常会是纳税义务人,即由该公司负责报税给税务局。然而,由于你是挂靠的,实际操作中建筑公司可能只是提供了名义上的支持,而具体跑税务局可能还得由你来处理,双方协商决定。
4、具体来说,如果施工企业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和货物销售额,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如未分别核算,则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在会计处理上,有两套可行方法。
5、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承包施工项目时,需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并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具体操作包括开具《外管证》和办理报验登记。《外管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180天,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0天的,按合同期限确定有效期。《外管证》需在签发之日起30日内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发布时间: 2024-12-14